海南免税政策(湘财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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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汽車免稅政策
海南汽車免稅政策如下:
2024年6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基本建設整體方案》,在其中提及了一箇“零關稅”的定義,儘管該方法並_有談起一切有關進口汽車免稅的信息,可是比較敏感的中國人早就感受到了進口汽車免稅的新趨勢。
依據有關途徑獲知,中間相關部委局和海南省委相關部門已經制訂“經營用_口汽車的免稅現行政策”,而且有關部門表明該現行政策“將要公佈”,這就代表着將來海南自由貿易港區域內的企業經營_口的汽車,將依照要求具有有關稅款領域的免稅“特殊規定”。
3、符合條件的資本性支出,一次性稅前扣除或加速折舊攤銷政策優惠內容: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一次性扣除(不超過500萬)、加速折舊/攤銷(超過500萬)適用條件:新購置(含自建、自行開發)單位價值標準500萬元不包含房屋、建築物。一般內陸普遍採用“7檔超額累進稅率”,分別爲3%、10%、20%、25%、30%、35%、45%;而海南則簡化爲3檔,條件是隻要在海南居住滿183天的個人,收入來源於海南自貿港範圍內所得,按照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爲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爲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五條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海南免稅是怎麼回事?
海南免稅是指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
2024年6月29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等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將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由之前的3萬元提高到10萬元,取消單件8000元限額,並將離島免稅商品品種由38種增至45種。
黨中央、國務院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提出“放寬離島免稅購物額度至每年每人10萬元,擴大免稅商品種類”。
《公告》對上述政策作出了進一步細化,明確指出,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使用不限次;擴大免稅商品種類,增加電子消費產品等7類消費者青睞商品;
僅限定化妝品、手機和酒類商品的單次購買數量;旅客購買商品超出免稅限額、限量的部分,照章徵收進境物品進口稅;具有免稅品經銷資格的經營主體可按規定參與海南離島免稅經營。
擴展資料:
財政部關稅司表示,我國自2011年4月開始試行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以來,總體運行情況良好,促進了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帶動了海南旅遊消費及相關產業發展。
據海關統計,截至2019年底,累計購物1631萬人次,免稅銷售額538億元。此次政策調整力度大,將大幅改善消費者購物體驗,釋放政策紅利,提升羣衆獲得感,促進海南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建設,增強各界對海南自貿港建設的信心。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海南離島免稅政策迎重大調整
海南離島免稅政策細則
海南離島免稅政策
一、離島物雀免稅政策
指對乘飛機、火車、輪船離島(不包括離境)旅客實行限值、限量、限品種免進口稅購物,在實施離島免稅政策的免稅商店(以下稱離島免稅店)內或經批准的網上銷售窗口付款,在機場、火車站、港口碼頭指定區域提貨離島的稅收優惠政策。離島免稅政策免稅稅種爲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二、旅客
指年滿16週歲,已購買離島機票、火車票、船票,並持有效身份證件(國內旅客持居民身份證、港澳臺旅客持旅行證件、國外旅客持護照),離開海南本島但不離境的國內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三、離島旅客每年每人免稅購物額度爲10萬元人民凱悶幣,不限次數。
免稅商品種類及每次購買數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執行。超出免稅限額、限量的部分,照章徵收進境物品進口稅。
旅客購物後乘飛機、火車、輪船離島記爲1次免稅購物。
四、離島免稅店
指具有實施離島免稅政策資格並實行特許經營的免稅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蘭機場免稅店、海口日月廣場免稅店、瓊海博鰲免稅店、三亞海棠灣免稅店、中服三亞免稅公園、海旅免稅城、全球精品海口免稅城等。
具有免稅品經銷資格的經營主體可按規定參與海南離島免稅經營。
五、離島旅客在國家規定的額度和數量範圍內,在離島免稅店內或經批准的網上銷售窗口購買免稅商品,免稅店根據旅客離島時間運送貨物,旅客憑購物憑證在機場、火車站、港口碼頭指定區域提貨,並一次性隨身攜帶離島。
六、已經罩孫早購買的離島免稅商品屬於消費者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
海南免稅政策
海南免稅政策,每人每年免稅的額度從三萬提升到十萬元。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減稅、免稅。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徵、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決定。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爲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爲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違紀行爲。
海南離島免稅政策
離島免稅政策是指對乘飛機、火車、輪船離島(不包括離境)旅客實行限值、限量、限品種免進口稅購物,在實施離島免稅政策的免稅商店(以下稱離島免稅店)內或經批准的網上銷售窗口付款,在機場、火車站、港口碼頭指定區域提貨離島的稅收優惠政策。?[1]?
2011年3月24日,中國財政部發布《關於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試點的公告》,2011年4月20日起,海南省試點執行,成爲繼日本沖繩島、韓國濟州島和馬祖、金門之後,第四個實施該政策的區域。2024年6月29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的公告》?[1]??,7月1日起,海南離島免稅購物額度從每年每人3萬元提高至10萬元,且不限次數。?[2]??離島免稅商品品種由38種增至45種,手機等電子消費類產品納入其中;同時取消了單件商品8000元免稅限額規定?[2]??。
2024年7月1日海南省離島免稅新政實施至10月19日,海關共監管離島免稅購物金額達108.5億元、件數1162.8萬件,購物旅客143.9萬人次,同比分別增長218.2%、142%、58.5%。?[3]??2024年7月1日開始實施以來,截至12月24日,海南四家離島免稅店總銷售額(含有稅)224.5億元,同比增長226%。其中,免稅銷售192.3億元,同比增長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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