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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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公司(俗稱:券商)是指依照公的規定,經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非銀行金融機構的一種,是從事證券經營業務的法定組織形式,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分爲證券經營公司和證券登記公司。
依我國公的規定,證券公司從它成立的時候起就按照現代企業制度來規範管理,以使證券公司能夠成爲具有規模的,產權清晰、風險自負、權責分明、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擔負起證券公司在證券發行與交易中的責任。
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可分爲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和證券承銷商。
①證券經紀商。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爲買賣證券,並收取手續費即佣金。
②證券自營商。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爲自己買賣股票。
③證券承銷商。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實際上,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3種業務的。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爲主的證券公司爲數極少。
我國的證券公司,多是集承銷、經紀、自營三種業務於一身的綜合性經營機構。截至1997年底,我國共有專營證券業務的證券公司90家,兼營證券業務的信託投資公司237家,證券經營機構下設的證券業務部2000多箇,在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的人員十萬多人。
在有申銀萬國,銀河,華泰,國信等。其實就是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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